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71002
专业名称:生物技术
二、专业简介
生物技术专业创建于1994年,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不断以现代生命科学理论为基础,结合其他学科的科学原理,逐步建成了分离分析、生物信息学、基因组学、蛋白质学、代谢组学等研究平台,并建设有省级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南省茶树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大别山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稻分子育种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教学科研平台。开设有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基因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等核心课程,并形成了以各级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共享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为支撑的课程体系。建设校内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15个,加强理论与实践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近五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受到用人单位良好评价,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河南,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较全面地掌握生命科学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生物技术学科的现状、前沿及其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从事生物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或者在相应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继续深造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预期达成以下目标:
目标1:具备健康的身心和良好的人文素养,能够适应现代生命科学发展,系统掌握生物技术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胜任与生物技术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和科技管理等工作。
目标2:跟踪生物技术领域前沿进展及其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并经过系统的实践训练,具备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将新研究技术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
目标3:遵守国家生物技术产业政策、知识产权及生物工程安全条例等有关政策和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沟通、竞争与合作能力,胜任研发、技术支持、生产等部门的管理工作,成为专业知识型管理者。
目标4: 具有全球化意识和国际视野,能够通过继续教育或其他学习渠道更新知识,积极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和环境,拥有自主的、终生的学习习惯和能力,实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四、毕业要求
1.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经过4年专业培养,在知识领域应能达到如下要求:
1.1获得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掌握扎实的数学、物理和化学等自然科学知识。
1.2掌握普通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基因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及细胞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以及生物技术及其产品开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1.3熟悉国家生物技术产业政策、知识产权及生物工程安全条例等有关政策和法规,了解生物技术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状况。
2.能力要求
本专业学生经过4年专业培养,在专业能力方面应达到如下要求:
2.1具备一定的信息获取、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精神,能够研究与解决简单的科学问题。
2.2具备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能力,具备基于特定目标与团队成员及利益相关方进行广泛的合作,并承担相应岗位角色的职能的合作能力。
2.3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提高终身学习认识,具备通过持续自主学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终身学习能力。
3.素质要求
本专业学生经过4年专业培养,在素质方面应达到如下要求:
3.1具有崇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忠诚,热爱祖国,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和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遵纪守法,乐于奉献,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公民道德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
3.2具有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体魄强健,精力充沛,能胜任生物技术相关产业工作需要。胸怀宽广,谦虚谨慎,包容他人,具有公平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讲究礼仪,形象正派,举止得体,气质高雅,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3.3具有过硬的科学文化素质。热爱本专业,积极进取,适应能力强,掌握科学思维方法、实验设计方法和良好文化素养,具有细致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思维敏捷,吃苦耐劳,意志坚强,诚实守信,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
五、专业核心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核心课程:普通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信息学、酶工程、基因工程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课、课程实践、专业实习、专业见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军事技能训练、“第二课堂”活动等。
六、学制和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4年,基于4年学制制订教学计划。在校学习年限3-8年,提前或推迟毕业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毕业最低学分与授予学位类别
毕业学分:168学分。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